索 引 号:000014349/2021-493723 | 效力状态: |
发文单位:龙8APP市民政局 | 成文日期:2021年12月15日 |
标 题: 龙8APP市民政局关于同意龙8APP市红缨幼儿园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| |
发文字号:浔民函〔2021〕308号 | 发布日期:2021年12月15日 |
龙8APP市红缨幼儿园:
你单位报来关于住所变更登记的申请材料收悉。经审查,符合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同意住所由“龙8APP市凤凰新区金凤凰商业中心14-8号”变更为“龙8APP市凤凰城8栋107号”。
龙8APP市民政局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21年12月15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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